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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列入国家首批耕地轮作休耕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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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7 10:45:252016-7-7 10:45:252016-7-7 10:45:25

我省列入国家首批耕地轮作休耕改革试点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在部分地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农业发展突出矛盾和国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农民收入、减轻财政压力。

我省是全国石漠化面积最大、等级最齐、程度最深、危害最重的省份,石漠化面积占西南岩溶石山地区石漠化面积的31%,占全省出露碳酸盐岩总面积的21.51%。科学的休耕方式对减缓石漠化的发生与治理,对土壤污染的降解、土壤肥力的保持及增加、减少水土流失等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如果在我省实施耕地休耕制度,是顺应自然规律,实现藏粮于地的需要,也是践行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省农委积极争取国家把我省列为耕地休耕试点。今年3月份省领导带领省农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到农业部汇报相关情况,及时表明我省开展试点的重要意义和现实需求,之后省农委相关业务处室与农业部种植业司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耕地休耕试点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近日,农业部和财政部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中,明确提出2016年在全国开展耕地休耕试点,其中,决定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区季节性休耕100万亩,在湖南重金属污染区休耕10万亩,在贵州、云南石漠化区休耕各2万亩。同时,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农农发【20166号),进一步明确了在贵州石漠化区,选择25度以下坡耕地和瘠薄地的两季作物区,开展休耕2万亩,连续休耕三年,每年每亩补助1000元,每年共补助资金2000万元,方案对补助方式、技术路径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根据中央有关要求,我省石漠化区休耕试点地区已初步确定,拟在铜仁市、黔西南州各2个县市区各实施休耕面积8000亩,六盘水市1个县市区实施休耕面积4000亩,具体县市区和任务指标由市州确定,各市州推进落实工作方案已进入编制审核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