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六条措施强化汛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当前正值汛期,因连续强降雨,致使毕节市各县(区)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为确保汛期前后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2016年7月19日,毕节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发布六条措施抓好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是成立工作组,落实责任。要求各县区成立汛期疫控工作组,明确工作内容,明晰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协同克难,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以及突发疫情的快速果断处置。
二是及时排查,摸清家底。开展汛期排查,掌握辖区内养殖场户的畜禽受灾情况及疫病动态,及时发现疫情,按程序上报,同时采取措施快速果断处置,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及时补免,夯实基础。对春防集中免疫期间漏免畜禽、新增补栏畜禽及时开展免疫,并做好免疫登记,确保免疫密度。
四是加强指导,消毒灭源。通过宣传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汛期疫病防控工作,特别是汛期的消毒灭源工作,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圈舍、场地以及饲养用具等的消毒工作,有效灭源,切断疫病传播途径。同时抓好防涝汛、防雷电和防大风等自然灾害防护工作,确保畜禽生产及饲养人员安全。
五是强化疫情监测,及时预警预报。立足当前疫病防控的严峻形势,有针对性的开展疫情临床监测和实验室监测,充分运用监测结果,及时预警预报,为辖区的疫病防控提供依据。
六是储备物资,应急值守。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疫情报告的及时和畅通,为突发疫情的处置做好充分的物资和人员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