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讯息

湄潭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再发力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6-8-16 9:32:022016-8-16 9:32:022016-8-16 9:32:02

“四确一建”探路径 “五定”改革活产权

——湄潭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再发力

2016年 8月15日,贵州省首批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湄潭县湄江街道办核桃坝村、永兴镇茅坝村同时挂牌成立。湄潭县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率先成立,标志着湄潭试验区继2015年8月27日敲响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第一槌”后,又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迈出了新步伐,实现了新突破,再结新硕果,成功探索出“确员、确权、确股、确管,建产权交易平台”的“四确一建”湄潭经验。

省委政策研究室农改试验办、省农委副巡视员景亚翔等省、市、县相关领导出席成立大会。成立大会上,湄潭县人民政府向两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了组织机构证书,合作社新任董事长向股东签发了股权证书。

2014年以来,湄潭成为新一轮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后,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336项改革举措中,先后承担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权”抵押等多项国家级改革试验试点任务。

为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湄潭县始终坚守农村改革“三条底线”,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实践试验,搞好顶层设计,大胆制度创新,形成了“两方案、三意见、一办法”的制度体系,探索了“确员、确权、确股、确管,建产权交易平台”的“四确一建”改革路径,不断夯实农村集体所有制基础,取得了“确员定股东、确权定资产、确股定归属、确管定经营、平台定市场”的“五定”改革成果。

一是确员定股东。出台《湄潭县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指导意见》,规定了“五取得、五保留、五丧失”的界定标准,明确了“六步三榜”操作方法。切实划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村民的权益与义务边界,理清集体资产享有和分配的对象。

二是确权定资产。出台《湄潭县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规定了“八步一公示”工作方法,对各级各类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产权清晰。

三是确股定归属。出台《湄潭县组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村制定《股改方案》。股改时,采取“确权确股不确资”的方式,将经营性和资源性集体资产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按1人1股平均量化,只设成员股、不设集体股和其他股。并以“人为基数,户为单位”核发股权证书。切实解决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的问题,真正使农村集体资产由过去“人人抽象所有、个人实际没有”变为“集体真正所有、成员按份拥有”。

四是确管定经营。按照“政经分离”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制定了章程,完善了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成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定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主体。出台《湄潭县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制定了集体资产股权、资金、资产管理经营的十一项制度,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开发农村资源,盘活集体资产资金,以市场主体身份开展经营管理,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农民按《章程》规定,通过持有的股份获得分红。

五是平台定市场。为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解决城乡要素流转不畅的问题,出台《湄潭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筹建工作方案》,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在湄潭中国茶城三期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市场),占地约1000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了主体工程,预计2016年底投入使用。

据悉,湄潭县首批16个试验试点村都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集体资产清查、股权设置与量化、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建等工作。16个村共计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62766人,纳入确股的集体资金857282.28元,林地189宗10594亩,耕地424宗1451亩,荒地30宗1204亩,滩涂6宗64.88亩,山塘53个占地307.53亩,建设性用地9宗105.54亩,商铺15个占地926.86亩,停车场11个占地50.77亩,市场8个占地97亩,厂房8个占地61.26亩,广场13个占地37亩,公路193条占地2448亩,水利沟渠151条占地372.56亩。配股对象62766人,设置股份62766股。核桃坝、茅坝两个村共填发股权证1959本,填发率100%。整个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县119个村产权制度改革2016年底将全面完成。

31.39KJPG4563042016-8-16 9:31:530True40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