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为规范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瓮安县渔政管理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
1-9月,共检查渔药市场三次,检查养殖场户60家,发放禁用渔药目录60份,发放经营企业告知书10份,发放水产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等宣传材料200余份。从严从重打击生产、销售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具有抗生素功能的禁用化合物;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不按兽用处方药规定使用处方药、滥用抗菌药物等违法行为。在水产品养殖环节,开展了以“多宝鱼、乌鳢、鳜鱼”(三鱼)和“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两药)为重点的水产品集中治理行动。到目前为止我县范围没有销售和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的水产品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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