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督查我省检查农资打假工作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6年农资打假督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6〕34号)安排部署,2016年10月17日至20日,农业部农资打假第三督查组(组长谷红,成员孙鹏、孙新文)对我省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深入红花岗区、播州区、凯里市的农资市场、生产企业、种植基地、养殖场,检查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的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的落实,对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细致的检查;召开座谈会,征求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户、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等代表对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了贵州省农委、遵义市、黔东南州农委2016年农资打假工作情况汇报。
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我省农资打假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对遵义市、黔东南州以及我省农资打假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的肯定,对我省基层农业执法人员不计个人得失,尽责履职,扎实工作的态度给予了高度赞扬,认为我省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强化源头管理、深入普法宣传、推进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专项整治、着力案件查处,农资打假工作成效明显,保障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督查组组长谷红要求:一要继续做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增强种植养殖经营主体科学、合理用药和维护食品安全的意识;二要强化行业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有效结合,规范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和种植养殖基地、专业合作社的生产记录,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要严厉打击农业违法行为,加强对生产、销售、使用假劣农业投入品案件的查处,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农业执法总队邹学毅副总队长、蔡绍华调研员等陪同督查。(省农业执法总队遵义市、黔农南州农业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