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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站)到湄潭县督查调研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2日 13:00  字体: 文字来源:-  访问量:14次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近日,为了解“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的进展情况,推进试点工作,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和省农委领导安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处长吴宗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调研员雷基智等一行3人组成调研组到湄潭县开展试点进展情况督查调研。遵义市茶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田维祥,湄潭县农牧局、茶产业发展中心相关人员参与、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湄潭县复兴镇两路口村、湄江街道核桃坝村、兴隆镇龙凤村,采取实地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对试点就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试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权、继承权,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权、担保权等试点内容进行督查调研。

在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后,调研组组长吴宗建对各试点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作了要求与部署,要求各试点要严格对照农业部要求、大胆探索、主动作为,力求试点出成果。

据悉,按照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3部委批复,湄潭县承担的“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在3镇4村开展,湄潭县为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在全县15个镇16个村先行先试,于2016年9月8日整县推进。全县确立“确员、确权、确股、确管,建产权交易平台”的“四确一建”改革路径,形成了“确员定身份、确权定资产、确股定归属、确管定经营、平台定市场”的“五定”改革成果,实现了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次转变,保证了农民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农民拥有的合法收益权不变,农民对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目前,各试点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已完成,确定16个试点村的16389户有62290人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已完成了16个试点村资源、资产、资金和债权债务的清理登记工作。将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户到人,并组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湄潭县制定了《县组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村制定《股改方案》。按照“政经分离”的原则,湄潭县在每个行政村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对全村集体资产进行统一经营和管理。在县级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中心),各镇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期间,调研组一行分别到湄潭县银峰茶叶有限公司、湄潭回香茶业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