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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2017年兽医卫生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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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两节”“两会”期间,为切实加强兽医卫生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经我局研究,由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贺纛同志带队,于2017年1月10日-17日,对全州各县(市、试验区)兽医卫生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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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查,主要针对各县(市、试验区)兽医主管部门对养殖场、屠宰场的安全生产监管、排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兽医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对各县(市、试验区)兽医主管部门及12家屠宰场(点)进行了检查,并做了如下要求:

1、各县(市、试验区)要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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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屠宰场、交易市场要及时进行卫生清扫和消毒灭源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及传播。而且冬春季节正是禽流感的高发期,各县(市、试验区)要加强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对活禽交易市场要制定严格的消毒制度,每天对交易市场内的活禽宰杀点进行清扫、消毒。

3、进入屠宰场(点)的生猪必须做好验证查物工作,凡是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佩戴耳标、或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场。

4、屠宰企业要做好“瘦肉精”的自检工作,且要积极配合好官方兽医开展抽检工作。

5、屠宰企业要对入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运输车进行辆清洗、消毒。

6、对未加盖动物产品检验合格印章、未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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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县(市、试验区)要加强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的宣传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私屠滥宰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和重要性等内容,营造社会监督的氛围,用最严厉执法、多种手段、多渠道打击私屠滥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