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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委到湄潭县等地督查长江流域 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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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长江大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1号文件中关于“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农业部关于推动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见》和省农委《关于推动落实长江流域(贵州境内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20日—3月23日,省农委渔业处龙明树处长、省渔业局刘有明局长率队到贵阳市息烽县、遵义市播州区和湄潭县、铜仁市思南县、毕节市金沙县等地督查长江流域(贵州境内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渔工作,相关市农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局等负责人陪同检查。

贵州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包括赤水河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1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详细查看和了解各县(区)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渔工作开展情况,并到库区现场检查。

检查组对各县(区)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抓好大保护的责任意识;二是多措并举,严格执法,共同做好禁渔期监管工作;三是加大宣传,防控风险,确保保护区禁捕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