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三措施强化特色农业产业后续管护工作
为确保特色农业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种植效益最大化,盘县采取三个措施,切实抓好特色农业产业后续管护工作,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加大产业管护投入力度。按照“县级统筹、部门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县属平台公司牵头、村级合作社实施”的总体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司其职,整合各种资源要素,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特色农业产业后期管护率达100%。对2016年10月以前实施的多年生特色产业,前三年采取“以短养长”措施种植的,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套种一年生中药材补助300元/亩/年,套种蔬菜补助150元/亩/季(每年不超过两季),套种生姜、大豆、花生、马铃薯、荞麦、红薯、芋头、魔芋、折耳根、矮生芸豆、豌豆、蚕豆等矮杆作物补助50元/亩/季,套种苕子、苜蓿、蓝花子等绿肥补助30元/亩/季。2016年10月以后实施的由县属平台公司负责统筹安排管护资金。
二是加强上下联动,层层压实管护责任。县委、县政府统筹,根据全县农业产业建设现状,结合实际下达的年度产业管护任务,完善政策保障措施,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属平台公司、乡镇(街道)抓好产业管护;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管护标准和管护措施,指导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抽派技术力量指导牵头实施产业的县属平台公司、村级合作社按生产标准进行生产管理,确保全县504个合作社培训全覆盖。各县属平台公司负责兑现产业生产资金,创新采取参股、合股、转股等多种合作模式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各乡镇(街道)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本辖区内特色产业发展,分片区或分产业明确挂片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负责督促村级合作社或种植农户按产业生产标准抓好生产和林下套种等工作,按照“死一株补一株”的要求,及时组织、督促村级合作社进行补植补种,确保成活率、保存率均不低于80%。各村级合作社负责履行产业管护主体责任,将管护任务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组织广大入社社员实施好本合作社产业管护,适时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定期修剪、缺株补植,确保苗木存活率、保存率。
三是加强验收考核,严格管护责任追究。围绕苗木成活率不低于80%、保存率不低于80%及“以短养长”套种率不低于90%的三项核心指标,对于多年生产业基地内套种的矮秆作物,根据套种作物种类及品种的特征特性,结合时间节令,由县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属平台公司适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产业苗木类型补助标准兑现后期管护费用。对“三率”不达标的,除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和扣减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相应分值外,由县纪委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