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农牧局开展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
《农药管理条例》于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六十六条。
为此,播州区农牧局植保站于2017年5月15日组织开展新《农药管理条例》学习,局机关种植业部门40余名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围绕监督管理、农药生产、农药经营、农药使用、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进行讲解学习。重点从农业主管部门法定职责职能转变、农药经营许可、农药使用者应遵守的法律条款等,结合条例修订前后对照不同进行分析。
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职能部门广大干部绿色发展的理念,提高了农药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