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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到纳雍县督促指导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示范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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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按照毕节市畜牧水产局安排,毕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潘定垒、副所长苟中平等一行5人赴纳雍县,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检查等方式对纳雍县乡镇(办事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据悉,纳雍县乡镇(办事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示范县建设项目,是省农委于2016年8月31日下达《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补助经费的通知》(黔农财[2016]56号)文件批准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资金4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配置26个乡镇(办事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以及屠宰场或动物检疫申报点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

通过督查,目前纳雍县农牧部门根据省农委文件要求制定《纳雍县动物及动物产品电子出证信息化系统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呈报毕节市畜牧水产局,按《动物防疫法》及相关要求向县人民政府及机构编办部门请示设立乡镇(街道办事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作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派出机构。同时,今年5月底,已完成项目建设设备设施采购并发放到辖区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集中对乡镇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和官方兽医培训两次,累计培训104人次。最后,督查组要求农牧局继续做好向县委县政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工作,尽快落实分所建设机构编制文件和相关建设,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做好动物防疫、检疫监管及电子出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