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对黔西南州开展第三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查
省农委对黔西南州开展第三次畜禽养殖
污染整治督促检查的报告
根据省农委、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督促检查的通知》(黔农发〔2017〕83号)要求,省农委和省环保厅组成联合督查组,由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焦仁刚所长带队,于10月10日至13日对黔西南州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实地检查了兴仁县、普安县、册亨县和义龙新区4个县(区),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询问、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现场督查了黔西南州畜禽养殖污染、禁(限)养区划定、畜禽养殖污染排查进展等情况。
在兴仁县,督查组实地检查了金源生猪养殖场、惠农养殖场、金辉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鸿达养殖场等4家养殖场。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并要求涉及养殖场必须在整改规定时限内办齐环保手续。
在普安县,督查组实地检查了贵州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鑫盛养殖场,明确指出目前整改措施中不到位之处,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规模养殖场必须做到排放达标,杜绝偷排漏排。
在册亨县,督查组现场检查了志丽生猪养殖场和启琴养殖场,要求没有环保手续的养殖场必须规定时限内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进行验收销号。
在义龙新区,督查组现场检查了金元猪场、高涛猪场、王国忠养殖户、绿化村蛋鸡养殖场和查白村蛋鸡养殖场等5个养殖场。对位于村寨居民区内的养殖场,建议搬迁或关闭。同时,建议对村寨内其他类似的养殖大户进行搬迁或关闭。
针对黔西南州畜禽养殖污染情况及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在州畜牧局召开了督查座谈会,督查组组长焦仁刚传达了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省情况反馈会精神及省里近期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肯定了黔西南州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二是抓好落实,责任到人;三是细化方案,明确措施;四是加大协调,加强指导;五是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六是加强培训,加大宣传;七是加大信息资料报送和痕迹资料的管理。督查组强调,黔西南州要进一步加大督查监管,必须要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整改要求。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