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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畜牧水产局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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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养殖场(户)的用药用料安全意识,促进抽检工作的规范化,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区进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督查。

根据20171127-29日省农委对我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督查要求,我局分管领导机关党委詹兴祥书记紧急召开会议并组织局属相关单位到各县区进行督查。1130日至126日,督查了9个县区,共计10个养殖场,查看养殖场用药用料状况及记录。向养殖户强调,一定要注意用药用料的安全性,切忌使用禁用药,使用限用药必须注意限用事项,且在上市前一定要执行休药期,另外,现场对个别养殖场进行采样。在与县区人员座谈时强调,我们的抽检人员一定要按规范采样,把握采样的时间节点,在采样前作好充分准备,对养殖场作全面的检查,了解用药用料情况并作记录,确定是上市的畜禽且执行休药期后方可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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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督查,进一步强化了养殖者的用药用料安全意识和监管人员工作规范操作意识,切实从源头上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