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市畜牧水产局、四川省泸州市农业局开展 2017年赤水河流域渔政执法联合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赤水河流域十年全面禁渔制度,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治国方略及理念,切实加大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力度,有效保护赤水河流域水生生物的生态环境。根据《贵州省毕节市畜牧水产局、四川省泸州市农业局关于赤水河共管水域渔政管理联合工作机制协议》,贵州省毕节市畜牧水产局和四川省泸州市农业局于2017年12月5-6日开展了赤水河流域渔政联合执法行动。参加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的有泸州市农业局、泸州市水产渔政局、毕节市畜牧水产局、毕节市渔政站、毕节市公安局有关人员,赤水河流域涉及泸州市、毕节市有关县(区)农业(牧)局分管渔政工作的局领导、水产渔政站长、执法队长及相关乡(镇)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
为确保联合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一是毕节市畜牧水产局、四川省泸州市农业局印发了《2017年赤水河流域渔政执法联合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12月5日在七星关区鹏程国际酒店召开联席会议。二是加强赤水河流域水生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为切实提高库区周边群众的水环境生态保护意识,在涉水乡镇重要路口、集市悬挂横幅5幅、发放《赤水河保护区宣传手册》500份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于12月6日在七星关区清水铺镇橙满园通过举行执法行动启动仪式的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参加启动仪式的干部群众共200余人。市、县新闻媒体对此次行动进行充分宣传报道。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于12月6日在橙满园赤水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执法行动出动车辆17辆次,出动公安、渔政等执法人员95人次,拆除餐馆悬挂的野生河鱼招牌1块,并对曾从事捕捞活动群众进行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