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网箱养殖整治拆除任务全面完成
按照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103号)文件,册亨县于2017年5月,派出3个调查组对全县平班、龙滩库区网箱养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统计。9月7日,按《省农委关于再次开展渔业网箱养殖面积核实的通知》(黔农发〔2017〕77号)文件对网箱调查名单进行逐户核实登记,筛选册亨管辖水域网箱数据,确保填报网箱数据真实精准。
经过县委、县政府多次网箱整治工作方案讨论会议,于8月21日印发了《关于册亨县整治网箱养殖实施方案的通知》(册府办函〔2017〕26号)文件,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网箱养殖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行业精干力量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常驻涉及网箱整治工作的乡镇,集中力量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推进网箱拆除工作。
从6月20日起,网箱整治专班进驻乡镇、村开展网箱整治宣传,《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县网箱整治工作要求、政策向网箱养殖群众进行宣传。通过下发《养殖网箱禁建令》、《整治养殖网箱通告》、《责令限期拆除养殖网箱通知书》,引导养殖户积极主动、自行拆除养殖设施、处理所有养殖水产品等。11月6日册亨县委扩大会议召开网箱整治专题会议,制定和改进了我县网箱整治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发放了《册亨县网箱整治政策明白卡》、《册亨县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龙滩库区、平班库区册亨水域的通告》,加快了网箱整治工作进度。通过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统一调度,整治专班与涉水乡镇共同努力,全县网箱拆除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截止12月25日,全县共有养殖网箱327户,养殖面积3512.5亩,累计拆除网箱3043.2亩,留存网箱数量减少到469.3亩,已达到《册亨养殖水域规划(2015-2020年)》520亩网箱以内。圆满的完成了中央第七环保督察反馈整治意见要求和省、州下达给我县的网箱养殖整治工作任务。按照省农委《关于做好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网箱整治验收及销号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288号)文件要求,册亨县政府于12月28日向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提交了整改完成申请验收报告。
平班库区册亨水域养殖网箱拆除前后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