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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颁发《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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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委函〔201872


省农委关于颁发《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通知


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农委:

根据农业部《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和省农委《贵州省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我委委托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提出申请的7个县级兽医实验室进行考核或续展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档案资料、组织理论知识考试和检测操作考核等方式,对申请考核的兽医实验室布局、设施设备、机构人员、实验室管理、检测诊断工作、生物安全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认为7个县级兽医实验室符合农业部《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经省农委审核,予以颁发《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请相关市(州)通知相关兽医实验室尽快到省动物疫控中心领取《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黔农委函 2018 72号  省农委关于颁发《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通知.pdf




201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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