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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试点方案推进新型职业农民等 重点群体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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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以及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的通知》要求,务实有序推进我省试点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开展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实施方案》。

《方案》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以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等七大群体为重点,开展分类指导、分群体施策,激发城乡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经济增长与居民增收互促共进,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坚持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多条增收渠道相结合、增收与增效相结合、鼓励创收致富与缩小收入差距相结合、全面推进和专项试点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提高,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左右和10%左右,城乡居民收入比达3∶1;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和贫困乡镇全部减贫摘帽,贫困村按国家标准全部退出;增收活力显著增强、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稳步上升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通过深入推进试点工作,逐步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是“实施七大行动、建设一个平台”。即技能人才激励行动、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行动、实施科研人员激励行动、小微创业者激励行动、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行动、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行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行动,同时加快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平台建设。在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行动中,明确要修订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雁归兴贵”等行动计划,推进农民创业创新;挖掘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增收潜力,实施“大数据+农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激发城乡改革增收活力,全面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探索推进城市“三变”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由省农委总牵头推进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行动相关工作,并负责指导黔东南州凯里市、铜仁市思南县开展专项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贵阳市开展城市“三变”专项试点。

《方案》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舆论引导,利用媒体营造鼓励增收致富的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弘扬勤劳致富精神,加强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不断激发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