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讯息

余庆县举行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仪式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7月30日,余庆县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仪式在余庆县植保植检站会议举行,余庆县农牧局种植团队分管领导胡支华、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药监督管理站以及白泥、子营、龙溪、构皮滩、敖溪等镇乡部分农药经营户40人参加颁发仪式。

  余庆县农药监督管理站杨再学介绍了余庆县《农药经营许可证》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召开余庆县农药经营许可资格培训告知会、举办余庆县农药经营许可资格培训班、成立余庆县农药经营许可审核领导小组和书面审查、现场审查小组、召开余庆县农药经营许可申报材料审查培训会及专题会,采取集中申报、集中开展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方式,有效推进全县《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至7月30日止,共收到《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133户,合格105户(分支机构9户),填报书面审查、现场审查报告132份,处理意见书105份,提出整改意见100余条,下发不合格通知书30余份次。

  颁发仪式上,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40个,签订农药经营许可承诺书40份,农药经营户代表作了依法诚信经营农药的承诺发言。余庆县农药监督管理站李大庆解读了农药经营许可承诺书的相关内容,余庆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李方义对下步农药市场管理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余庆县农牧局种植团队分管领导胡支华要求:一是各农药经营户要充分认识实施农药经营许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各农药经营户要依法诚信经营农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8月1日起,实行一企一证管理制度,一个农药经营者只核发一个农药经营许可证;三是农药管理部门(县农药监督管理站、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对没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要严格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