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开展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常态化管理 第四次集中巡查检查工作
李明伟率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到库区开展巡查检查工作
2018年8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水域常态化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明伟率县农业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海事处及涉及乡镇,组成县、乡两级巡查工作组,于2018年8月22日,对乌江库区息烽水域开展集中巡查检查工作。
集中巡查从小寨坝镇仲家坪水域至流长镇顺江水域,对现有违规网具(抬箱、抬网、迷魂网、拦河网、地笼网等)、各种形式的网箱养殖及拦河养殖及水上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联合执法组共清理非法养殖及捕捞设施设备6起(其中:清理迷魂网3起;拦河网2张,竹箱1口),现场放生野生鱼100余公斤。
巡查检查工作组对非法养殖竹箱开展拆解工作
李明伟表示:通过对整个乌江库区息烽水域的巡查检查,我县水域常态化管理已见成效,但在局部水域还存在非法养殖及捕捞渔具,为确保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国务院大督查检查,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环境保护督促是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最重大制度安排,是对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的“政治体检”。各单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工作;二是要强化宣传力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对常态化管理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加强定期巡查,实行定期巡查和集中统一行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各涉及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水域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常态化管理扎实有效。四是各涉及镇对县常态化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工作提示单,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确保在2018年8月25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巡查检查工作组对非法捕捞网具开展拆解工作并现场放生渔获物
下步,息烽县将继续按照《中共息烽县委办公室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息委办字〔2017〕153号)、《息烽县乌江流域常态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2018年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常态化管理集中统一行动方案的通知》(息乌常办函〔2018〕1号)文件精神作指引,采取日常巡查检查和集中统一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对乌江流域息烽水域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乌江流域息烽水域长效管理长期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