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农牧局颁发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确保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近日,金沙县农牧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举行了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仪式,为通过审核的24家农药经营单位颁发了农药经营许可证书。
此次颁证工作,农牧局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优先、标准优先的原则,在严格按照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对经营的人员是否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是否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是否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等方面内容进行专业知识考核审查;二是对经营仓储场所是否满足不少于30平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50平米的仓储场所面积标准进行现场核查;三是对是否配备计算机管理及扫描识别设备,做到农药的追根溯源,对农药的购进、储存、销售在计算机电子台账管理系统都有记载进行核查;四是对是否建立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方面严格审查。)进行审核后进行发证。
颁证期间,县植保站站长廖华刚对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要求大家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为全县农业生产提供优质、安全的病虫害防控物资,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脱贫攻坚任务提供最安全、优质的服务;二是县农牧局将继续开展好经营许可证获得后的督促查检,希望大家严格标准执行,一旦在督查中发现有违规经营、弄虚作假的现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吊销其经营许可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