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办公室关于转发《精准扶贫 农业产业 发展“八要素”工作通则》《精准扶贫 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指南》的通知(黔农办发〔2018〕158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特区)农业、畜牧(水产)局:
我委牵头起草编制的《精准扶贫 农业产业发展“八要素”工作通则》和《精准扶贫 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指南》已经省政府十三届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颁布实施,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特区)农业、畜牧(水产)局:
我委牵头起草编制的《精准扶贫 农业产业发展“八要素”工作通则》和《精准扶贫 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指南》已经省政府十三届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颁布实施,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