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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七检查组赴黔南州督导检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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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至13日,由省农委牵头,省民宗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组成的第七检查组赴黔南州开展河长制湖长制督导检查和河湖联合执法检查,州政府副秘书长尹学辉、州河长办、瓮安县、三都县、荔波县、龙里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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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采取实地检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检查组边走边看,每到一处认真听取河长制落实情况汇报,分别检查了瓮安县青莲湖湿地公园及河道保洁、磷化工矿井固体废弃物清理;三都县都柳江河长公示牌、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整改落实情况;荔波县水生态建设和水资源保护,龙里县湿地公园垃圾收集处和农村污水处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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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里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对黔南州河长制工作的落实和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认为黔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措施有力,工作抓得很扎实,呈现出许多亮点,水生态和水环境明显改善,特别在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方面成效十分明显,在河长巡河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探索出以“派工单”形式对问题进行狠抓落实。同时,希望在下步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不断完善机制和不断创新和总结经验,以河长制为抓手,做好水文章,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让黔南的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