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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地方海事局和省农业农村厅渔业局联合召开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衔接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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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地方海事局和省农业农村厅渔业局

联合召开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衔接座谈会


2019年2月21日,由省渔业局组织在省农业农村厅厅大楼7楼会议室召开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衔接座谈会。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处调研员(主持工作)肖勇、省地方海事局局长许湘华、副局长李云峰,省渔业局局长刘有明、调研员李其义、副调研员陈新佐参加会议并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围绕渔业船舶检验具体职能职责、船舶检验法律法规、船舶数量及档案、船舶检验工作资料(印章)移交、船舶检验登记、渔船生产厂商资格审查、机构改革期间人员情况等交流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机构改革文件要求,明确共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管理问题。除渔港建设外,渔业船舶检验相关工作均属于省地方海事局进行管理;二是渔业船舶生产作业过程中监管问题。按照划定的航道,管理范围进行协同监管;三是渔船登记管理系统问题。渔船登记管理系统采取系统共用方式,由我局协同省地方海事局开出登记端口进入系统共同办理业务。四是工作移交问题。我局按照省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出具相关移交证明将渔业船舶检验相关工作转交省交通运输厅。

下一步打算,一是拟双方共同出台一个机构改革期间渔业船舶检验及管理方面的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各市(县)作好相关工作;二是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有效推进渔业交通安全工作。

省地方海事局、省渔业局相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