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赴岑巩县开展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工作
农业农村部赴岑巩县开展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2019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渔发〔2019〕10号)工作要求,为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2019年5月30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养殖处副处长曾昊、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兵、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业务室主任杨宏亮一行6人赴岑巩县开展2019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现场抽检工作。
抽检组一行来到羊桥、注溪二乡镇4户养殖企业(合作社),现场检查了水产养殖生产和投入品情况等,仔细查看了用药记录及水产养殖日志档案,并向养殖场负责人强调要求其严格执行相关用药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现场抽取了6个样品(其中鮰鱼3个、鲤鱼2个、草鱼1个),并严格按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程序进行现场随机采样、打包,经现场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封存。检测项目为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己烯雌酚、甲基睾丸酮,喹诺酮类药物等,抽样样品由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农业农村部。省渔业局渔政科科长杨衡、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赵孝木、县农业农村局渔政站、水产站负责人全程协助配合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