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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渔业局二级巡视员刘有明赴安顺市和毕节市督导渔船退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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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日至5日,省渔业局二级巡视员刘有明一行对安顺市普定县、毕节市金沙县、织金县、黔西县和大方县渔船退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每到一地,刘有明都与相关地方政府及业务部门座谈。在听取各县渔船退捕工作开展、资金落实、渔民转产就业等相关情况汇报后,刘有明宣读省政府领导批示和“责任追究事项”,对存在的疑点和难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要求各地按照既定方案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

刘有明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渔船退捕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告、宣传栏、展示牌等平台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渔船退捕的相关政策;二是要细心做好每个渔民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好退捕渔民的家庭情况,经济收入等,确保退得出、稳得住;三是要将退捕渔船、补偿资金兑现情况在所属村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四是联合人社等相关单位积极稳妥引导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创业,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安顺市、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相关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