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暨长江流域禁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筑举行
水生野生动物是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推动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指导,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主办,贵州省渔业局、贵州龙川极地海洋世界承办的主题为“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的贵州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暨长江流域禁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在贵州省水生野生动物科普基地、贵州龙川极地海洋世界隆重举行。
在此次启动仪式活动中,贵州省渔业局、国家林草局驻贵阳专员办、贵阳海关、贵阳市科协、贵州水生野生动物科普基地以及全省各(市)州的渔政执法人员、企事业职工、各大新闻媒体、高校学生志愿者以及社会各界热心水生生物保护事业人士5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中,贵州省渔业局和贵州水生野生动物科普基地向在过去一年中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
省渔业局副局长高敏在启动仪式上指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贵州地处长江上游,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实施长江十年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举措,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多次对开展长江禁捕、打击非法捕捞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出台相关决定,对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做出专门部署,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长江禁捕受到全社会空前关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省长江流域2548艘渔船目前已全部退捕上岸,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禁捕,长江流域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水域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十年禁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修复长江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我省农业、公安、市场监管、林草、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将联合起来,对非法捕捞、贩卖水生野生动物、滥食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省将组织开展长江禁捕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协调省内相关部门和市县执法力量,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销售、加工、消费环节的监管和查处,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还将继续聚焦社会热点,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水生野生生物现状开展进“四区(渔区、社区、学区、景区)”、“禁食野生动物”、“长江禁捕”等主题活动。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地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长江流域禁捕进行积极宣传,增强群众对长江禁捕的认知度、参与度,激发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事业中来,真正把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和长江禁捕的宣传活动推向社会,让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和保护长江的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