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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圆满完成“中国渔政亮剑2020”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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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乡村振兴战略,保障渔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为引领积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渔政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渔区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保障渔民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树立新时代中国农业综合执法良好形象黔南州积极开展黔南州“中国渔政亮剑2020”专项执法行动。制定了《黔南州中国渔政亮剑2020”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规违法渔业行为,严肃查办涉渔案件,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和贸易,严格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和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禁渔期执法行动。202031日到6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禁渔期执法行动。印发《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春季禁渔的通告》,截至630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开展巡查13场次,协助公安部门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2件,查办电鱼案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人,收缴电鱼机、鱼网等禁用渔具12套,有效制止了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保护了都柳江渔业资源和水生环境。

二是开展长江流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为推进长江流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和禁渔期执法监管工作,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安全,涉及黔南州、瓮安、龙里、贵定、福泉、都匀5个县(市),通过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全面取缔非法捕捞网具,严肃查处涉渔“三无”船舶,打击电鱼活动以及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形式的生产性垂钓行为。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51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2辆次,出动执法船艇72艘次,水上巡查2719公里,配合或联合有关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15个次,检查渔具生产、经营点14个次,检查水生生物保护区9个,开展联合行动31次,清理违规渔具36张顶,查办电鱼等非法捕捞案件1件,查获涉案人员1人,涉案渔获物2.3公斤,涉案渔获物价值0.009万元,行政处罚0.06万元。

三是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2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黔南州人民检察院、黔南州公安局、黔南州农业农村局、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黔南州林业局联合制定《联合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州农业农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68人次,开展执法联动67次,开展宣传活动59次,检查线下经营者90次,检查农(集)贸市场1573次,商场、超市64家,餐饮单位27家,电商平台9家,查办案件9件,涉案渔获物重量5.57公斤,涉案渔获物价值0.015万元,罚款1.61万元,处理投诉举报2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