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一个基础两个重点三个关键”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月3日至5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我省视察,专门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了重要指示,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求我们加强动态监测帮扶、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狠抓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我们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作为根本遵循,结合贵州实际,狠抓“一个基础、两个重点、三个关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多功夫,在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和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上想更好办法,在调整转换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机构队伍体系上出更实举措,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脱贫地区顺利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夯实一个基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贵州作为全国脱贫人数、搬迁人数最多的省份,虽然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比以往有了很大改善,但总体发展基础仍然薄弱。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多功夫,坚决把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拓展好。
一是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000元的仍有53.08万人,边缘易致贫人口还有21.9万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重点人群,要加强监测预警,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持续跟踪收支变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确保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要坚持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更加注重调动其积极性、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和帮助其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坚决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养懒汉。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做到应兜尽兜,并逐年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是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我省“十三五”期间实施了192万人的易地搬迁,是全国部署最早、强度最大、搬迁最多的省份。如此大规模的搬迁,如果后续扶持跟不上,搬迁人群稳不住,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不可估量。要以原深度贫困地区、大型特大型安置区等为重点,与时俱进深化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搬迁群众稳定就业、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区治理、社会融入等重点任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三是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十三五”时期我省形成了较为庞大的扶贫资产,要进一步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扎实做好扶贫资产管理试点工作,将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支撑,确保管得住、用得好、真正起作用。特别是对于供水饮水、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主体,确保持续发挥效益。对于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等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管好用好资产收益。
四是强化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提升。贫困地区脱贫摘帽后,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要真正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实现乡村全面振兴,需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全面支撑。要将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抓住中央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机遇,参照中央试点做法,抓好我省乡村振兴示范工程,以点带面形成星火燎原之势,全力推动脱贫摘帽地区走向全面振兴、实现共同富裕。要继续加大就业、教育、医疗、旅游、生态、消费等扶持力度,加大政策引导、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力度,不断激发低收入人群的内生动力。
紧扣两个重点: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和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稳定就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在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和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上想更好办法,推动实现持续增收、逐步富裕。
一方面,大力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既能直接促进脱贫户经营收入增长,又有利于就近就业增收,是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关键之举。要强化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支撑,持续推动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提高重要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要打开林下经济发展新局面,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的林下经济,把贵州良好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提升产业带动增收效果,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把种养交给农户、把加工销售交给企业,把更多农产品变成工业品,把初级产品变成高端商品,提高农产品加工率和附加值,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另一方面,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稳住就业就能稳住收入,就能巩固住脱贫攻坚成果的大头。特别是我省有320万脱贫人口在外务工,192万易地扶贫搬迁人口需强化后续扶持,抓好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意义重大。要动态掌握就业情况,准确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地点、岗位、收入等情况,发挥劳务协作站作用,最大限度把务工人员稳在当地、稳住就业,防止和减少返乡回流。要加强组织协调,引导各类企业、项目、工程招工向搬迁劳动力倾斜,确保留在省内的有就业门路。要多措并举开拓岗位,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开发一批劳务就业岗位。要充分发挥农业吸纳作用,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在生产服务、产品加工、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提供更多就业岗位。要规范用好公益性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
抓好三个关键: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机构队伍体系有效衔接
脱贫攻坚期间,党中央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机构队伍体系,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保障。进入有效衔接过渡期,我们要在调整转换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机构队伍体系上出更实举措,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一是抓好工作体系有效衔接。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要科学确定一批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给予财政、金融、土地等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要分层分类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常态化帮扶,逐步提高收入水平。要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进行考核。
二是抓好政策体系有效衔接。过渡期内,要保持金融服务政策、土地支持政策、人才智力支持政策等总体稳定,逐步过渡到乡村振兴。要优化完善原有的脱贫攻坚帮扶政策,研究谋划能够承接帮扶政策的乡村振兴项目载体和抓手,把脱贫攻坚帮扶政策切实衔接到乡村振兴。要围绕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等积极研究谋划支持政策,为脱贫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多更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是抓好机构队伍体系有效衔接。要参照中央层面做法,及时调整好省市县三级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切实保持工作机构和队伍总体稳定。要有序做好职能调整优化,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要引导扶贫系统干部职工把精力放在工作上,聚焦主责主业心无旁骛抓好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要坚持和完善驻村工作制度,更好发挥一线帮扶队伍作用。(作者分别系省委政研室农村处处长、农村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