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 论证会在贵阳召开
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
论证会在贵阳召开
6月2日,省农业农村厅在厅机关东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论证会。
现行条例自2018年颁布施行以来,在阻击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加强动物防疫管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动物防疫相关机构的职能发生了变化,同期,国家对上位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1月审议通过,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实现地方性法规表述与上位法相一致,并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法规,在省人大、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省农业农村厅提前谋划,高位推动《条例》修订工作。起草小组紧扣上位法,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通过省内实地调研、借鉴各省经验、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内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条例》文本,提交本次论证会讨论。
会议由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隆华主持。省人大农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以及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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