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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渔业局开展2021年下半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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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渔业局开展2021年下半年国家产地

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823日至826日,省渔业局会同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组成工作组赴黔东南州开展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计划>的通知》(农渔发〔20218号)要求,此次抽检随机对4个县(黄平县,三穗县,岑巩县,剑河县)10个养殖主体进行抽样调查,共抽取样品20个,品种主要为鲤鱼和草鱼。

 抽样过程中,对每个样品的商标、标识及产品认证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同时对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鱼药等投入品进行检查。

此次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对促进全省水产养殖的健康发展,进一强化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倡科学用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