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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督导组赴六盘水市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和河湖联合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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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督导组赴六盘水市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和河湖联合执法监督工作

按照《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河湖长制督导检查和河湖联合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831日至92日,省河(湖)长制督导检查和河湖联合执法监督第组组长、省农业农村厅级巡视员刘有明同志带队赴六盘水开展河长制督导和河湖联合执法监督工作。


督导组一行先后赴水城区、六枝特区实地查看河道清淤整治、美丽河湖建设、生活污水处理、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查阅了六盘水市、水城区、六枝特区自查报告和相关印证材料,并就相关问题与市河长办、区河长办进行了沟通交流。


督查组一行对六盘水市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有关精神,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等交办涉水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取得成效;要做好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持续推进河湖水环境水生态逐步改善。

省教育厅、省生态移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市人大,六盘水市、水城区、六枝特区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