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园区农垦管理处到贵阳市检查“大棚房” 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和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厅园区农垦管理处到贵阳市检查“大棚房”
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和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2019〕4号)和《全省农业园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2020-2022)》相关工作要求,2022年8月16日、31日,园区农垦管理处组成检查组,到贵阳市息烽县、清镇市、乌当区、修文县等地对“大棚房”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和农业园区安全生产开展检查。
检查组在清镇市检查园区安全生产
检查组在息烽县实地核查设施农用地情况
检查工作组一行实地对贵州彩韵生态旅游文化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好一佳农业有限公司、贵阳富源饲料有限公司等农业园区内经营主体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并对乌当区、修文县、息烽县等“大棚房”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同时查看了各地的设施农用地备案情况,并对部分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在息烽县检查中发现设施农用地备案不清、常态化巡查台账不明确等问题,已在现场将问题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并督促进行整改后将整改情况报厅园区农垦管理处。在乌当区检查园区安全生产时发现贵州彩韵生态旅游文化管理有限公司无《安全生产告知书》,已督促整改完成。
检查组在修文县检查园区安全生产情况
检查组在乌当实地查看设施农用地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调研组指出,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各级园区管理部门需做到,一是各地园区主管部门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管,层层压实责任,牢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使命;二是加强对用水、用电、用火、用气等重点环节的排查,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并进行整改销号;三是进一步完善“大棚房”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对设施农用地备案监管,杜绝“大棚房”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