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念好“四字诀” 培育发展家庭农场
近年来,毕节市按照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决策部署,培育扶持农、林、牧、渔等各类家庭农场快速发展,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发挥了生力军作用。目前,全市共培育家庭农场3368家,年经营收入10.3亿元。
一、加快“育”,壮大家庭农场发展规模。育能人。鼓励乡村本土能人、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外出务工农民、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研技术人员等创办家庭农场,不断发展壮大家庭农场规模。育农场。制定《毕节市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明确家庭农场认证标准、简化认证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规模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认证范围。目前全市认证家庭农场3368家,经营土地面积15.1万亩。育人才。制定《毕节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千场带万户”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家庭农场主开展“千场带万户”专项行动,推荐200名示范家庭农场主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活动,遴选15个能观摩、实力强、有代表性的家庭农场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将16名家庭农场主作为市级“土专家”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
二、突出“带”,发挥家庭农场示范引领作用。示范带动。制定《毕节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监测办法》,合理确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标准和程序,每年组织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认定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92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66家,示范带动农户3.27万户,带动增收2.72亿元。典型带动。每年持续开展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宣传推介一批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报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标杆榜样。近年来全市入选国家、省级案例汇编10余篇,对全市家庭农场发展起到良好的宣传带动作用。就业带动。家庭农场在解决自身家庭成员就业的同时,也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带动周边农户就业增收。据统计,全市家庭农场带动常年雇工劳动力9721个,每年带动务工收入8280万元。
三、精准“扶”,提升家庭农场发展实力。奖励扶持。制定《2022年度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培育奖补工作方案》,争取230万元东西部协作资金对110家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奖励,极大提高家庭农场发展积极性。项目扶持。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各类项目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发展。2022年以来,争取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资金705万元,支持88家家庭农场发展。金融扶持。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分行等部门印发《毕节市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常态化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着力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2022年以来,全市家庭农场开展“信贷直通车”活动授信2679笔,实现放贷2.45亿元。
四、强化“管”,提高家庭农场发展质量。名录系统管。通过“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加强对家庭农场统一管理,明确只有经该系统认证的规模经营户才具有家庭农场主体资格,并明确专人负责,对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实现随时填报、动态更新,每年2月底前,完成系统中所有家庭农场信息的更新完善。规范财务管。大力推广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引导家庭农场主下载安装、免费使用,记录家庭农场财务收支、生产销售等基本账目,规范家庭农场财务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6家家庭农场注册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赋码信息管。全面建立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深入开展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工作,为家庭农场办理“身份证”,提升家庭农场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今年来,全市已推广使用“一码通”家庭农场6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