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耕地质量保护与农垦处赴盘州市等4个县(市、区)开展“大棚房”问题核查
厅耕地质量保护与农垦处赴盘州市等4个县(市、区)开展“大棚房”问题核查
2024年4月9日至11日,省农业农村厅耕地质量保护与农垦处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督查处组成核查组,到盘州市、兴义市、安龙县、贞丰县开展“大棚房”常态长效监管机制落实情况核查,并督促2023年发现“大棚房”问题整改。
核查盘州市两河街道岩脚居委会系晒谷场
核查组一行坚持问题导向,以六盘水市和黔西南州2023年重点设施农业项目中疑似“大棚房”问题的卫片图斑为线索,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核查了盘州市两河街道、民主镇,兴义市南盘州江镇,安龙县德卧镇、钱相乡,贞丰县珉谷街道的重点设施农业项目,以及复核2023年核查发现的兴义市郑屯镇楼纳产业综合体双山烘烤场及附属设施“大棚房”问题的整改情况。
核查安龙县德卧镇团上堡村金银花分拣中心
核查组要求,各级要严格落实“大棚房”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新增或反弹,做好“大棚房”问题整改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合理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合理控制设施农业用地规模、规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程序、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的服务监管。要建立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巡查抽查制度,对设施农用地备案在册的进行定期抽查,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