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始终坚持把农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执政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农业政务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和手段,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委从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出发,通过贵州农业信息网、行文、委政务大厅展示和接待、通过新闻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一是把贵州省农业信息网作为我委政务公开及信息整合的主要平台,全委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都全部在该网站相关栏目上进行了公开,在其他专业网站上公开的内容也基本与该网站链接或同时在该网站上进行公开,实现了农业政务信息的资源共享。同时,对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重点对政务公开、在线办事和网上投诉及服务板块进行了改进,强化贵州农委信息网站“农业门户”作用。据统计,至2010年底,全年贵州农委信息网站共发布各类农业相关信息3109条,访问量为444702人(次)。其中在政务区6个子栏目中主动公开发布政务信息共计1192条,访问量为282348人(次),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有明显增加。
二是通过各种便于公众、职工及相关职能部门获取信息的方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2020条。其中以省农委(原省农业厅)和委(厅)办公室名义发文1632个;在政务大厅推行电子政务,进一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了办事效率。据统计,截止2010年12月25日,政务大厅共受理相对人行政许可申请332件,办结330件,接待相对人240余人次;依据不同的行政许可印制行政许可指南40余种,公开存放于政务大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涉农相关法律法规,通上网上发布,印发宣传画、宣传册等,全年全省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畜牧法》等农业法律法规及《农业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10.58万份。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时综合委(厅)的政务信息报送,全年共向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向省政府督查室报送信息56条、向省政府电子政务处报送信息56条(以上信息均同时报送省委办公厅信息处),同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省农委要情通报14期,农业宣传工作简报22期,报送省农委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简报七期。
三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工作。委档案室是我委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的主要场所,为做好文件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方便受众查询,采取立小卷(1事1件)的方法对我委文件进行管理和利用,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接收、立卷、归档工作。全年共立卷归档文件为2502年(卷),并全部实施计算机录入,向省档案馆移交原省农业厅文书档案2173卷(1980年—2000年)、专门档案391卷,归档文书档案15984件(2001年—2009年);向省现行文件阅览中心报送省农委需公开文件188份、资料7册。全年共接待借查阅文件113人次,其中委直属单位及外单位人员30人次,复印文件、资料237份552页。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省农业委员会两委班子组建后,在原省农业厅成立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基础上,继续由省农委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机关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管业务、管行风、管政府信息公开三者统一的原则,各分管委领导继续负责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处、站、室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所涉业务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执行《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照《贵州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贵州省农业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规定各项农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实行对外、对内公开,依公众申请公开相关事项,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和考核评议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指导。为强化政务监督,我委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监督、专门机构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凡直接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法律法规或制度,均在报刊、“贵州农业信息网”、“贵州种业信息网”和部门文件上公示,各相关部门指定人员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农业部门的基本建设、重大投资和政府采购项目的立项和招投标,驻委纪检组、监察室都派人监督,然后将执行结果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并抄送驻委纪检组、监察室。积极运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成果,通过民评代表牵线,与贵州日报、贵州广播电台等媒体建立舆情反馈快速通道,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构建了多层次、广覆盖的监督网络。
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在公开的内容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由简单逐步向全面、深入发展。目前主要公开了部门职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及程序、农业规划及计划、课题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动态、人事劳资、奖项评定及审核事项等。在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上,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各种简便有效的公开载体。对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印发文件、发布公告、召开会议、办培训班、上街宣传以及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对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机构示意图,通过贵州农业信息网及上墙的形式进行公开;对社会关注的涉农热点信息,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对有关工作职责、干部任用、奖励评定等,采取上墙和专栏公示进行公开公示。我委还专门利用近2个月时间,参与了对全省涉农资金运行工作的调研,起草并完成了“贵州省农委系统涉农项目资金公开(备案)暂行规定”,同时以产业基地类、基本建设类、专项培训类、扶持企业类、对农户直接补贴类及沼气建设“六大类项目”为内容,分别按省、地、县、乡、村、组、户“七个层次”,建立全省农委系统统一规范的信息公开模块,实行强制公开、有效公开,并根据事业发展之需,不断进行模块的改进。
五是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农业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打造农委鲜明的社会形象,12月5日,省农委刘福成主任到贵州电视台,代表省农委通过新闻媒体,就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一站式集中办理;加快项目和资金下达,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服务效能等四个方面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运用农业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成果,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阳光“946”政风行风热线,受理听众反映及请求解决的问题20多条。受现贵州农业网主任信箱21件。同时,加强电子监察,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省农委目前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53项,其中行政许可51项、非许可2项,已纳入省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监督的行政审批事项47项。作为省直机关10个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试点单位之一,我们建立了相关制度,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目前,各行政审批事项上网运转顺利,效果良好,得到省专项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试运行至今,共受理业务607项、办结604项,未收到投诉及其他形式的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况
认真执行《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中明确的,不属于该实施办法规定公开的政务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信息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并要求公开的,实行依申请公开制度。主要包括申请查阅项目建设所涉及的资料、申请查阅我委拟定的相关文件及其他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并对申请的程序、时限及办理责任部门进行了明确规定。2010年,我委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总体上看,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好的,但与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三个不相适应: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与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不相适应。各级各部门都存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责任不够明确、工作不到位、公开程度不够等问题。有的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约了权力运行,碍手碍脚,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有的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繁琐,加大了工作量。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尚未建立。二是信息公开载体的运行与目前工作的推进不相适应,目前主要载体是贵州农业信息网,虽也达到了政务公开的目的,但还不是公众最方便的查阅途径。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目前公众对知情权、参与权的要求不相适应,政务公开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的问题依然存在,老百姓最直接、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政务信息难以得到满足,人民群众希望了解的信息多,而我们公开的内容少,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要抓好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条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务员各类学习培训中,增强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重在“扩容提质”。进一步加强贵州农业信息网建设,充实完善政务公开栏,并进一步明确各版块的具体责任单位,同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逐步录入公开信息,从根本上提升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三要不断丰富办事公开的形式,切实提高办事公开的效率。在进一步抓好委政务大厅建设的同时,继续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尽早实现网上审批办理,丰富公开办事的内容。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