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3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力助推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主要内容
(一)围绕重点领域信息推进政务公开。
1.强化农村产业革命信息公开。大力公开农村产业革命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项目建设、产销衔接等信息。(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处;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畜牧发展处、渔业渔政管理处,脱贫办,各产业发展专班等有关处室和单位)
2.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信息公开。持续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合作、招商引资、劳务协作、人才支援、项目推进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对外交流合作处;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畜牧发展处、人事处,脱贫办,各产业发展专班等有关处室和单位)
3.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公开。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打好污染防治“五场战役”,深入推进“双十工程”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公开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治理信息。(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处;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业发展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等有关处室和单位)
4.强化财政以及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和单位)
(二)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公开。
1.深化简政放权信息公开。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省级层面规定的目录、备案、认证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和单位)
2.强化监督监管信息公开。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兽医管理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发展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等相关处室和单位)
3.强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全面梳理公开“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集中公开办件和评价信息。(责任单位:法规处、派驻政务服务窗口等相关处室和单位)
(三)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
1.强化政策文件解读。抓好本行业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市场主体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文件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及时发布,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责任单位:政策文件起草的相关处室和单位)
2.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决策或文件草案、决策背景或起草说明等,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公开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不予采纳理由。(责任单位:政策文件起草的处室和单位)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履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对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针对经济社会热点、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释疑解惑。(责任单位:政策文件起草的处室)
4.推进建议提案信息公开。根据要求及时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复与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通过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专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和单位)
5.推进机构人事信息公开。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公开和更新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相关职能和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牵头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和单位)。
(四)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建设。
1.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9月底前,按照最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适当分类,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充分运用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一次入库、多个平台共享,避免重复录入。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个检索结果页面获取所需信息。(牵头单位:市场与信息化处;责任单位:省农业信息中心)
2.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微信、微博等)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提升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与贵州政务服务网及客户端、“贵人服务”小程序等协同联动,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办公室、市场与信息化处、省农业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管理。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舆情进行积极回应,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箱办理工作,限时办结、及时反馈。进一步完善网民留言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和单位)
4.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修订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配套文件和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办、答复、归档、复议诉讼应对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和单位)
三、政务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符合公开条件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计划规划等有关信息,应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黔农在线”、新浪微博“美丽黔农”等载体进行主动公开。(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和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互联网、传真等方式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进行登记和审核,符合受理规定的,在收到申请信息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予以答复。(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和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务公开职能职责政,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对照本方案,同步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完成一项、销账一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办理、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通过制度保障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三)开展业务培训。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年内举办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
(四)强化工作落实。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的通知》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处室(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适时对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提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