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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21日 10:36  字体: 文字来源:省茶办  作者:省茶办 访问量:314次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省农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毛仕诚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将普安县茶产业列入全省产业规划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茶产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普安县茶产业已具备了一定规模的产业基础,一直以来普安县是全省43个茶叶主产县之一,是我委大力支持的茶叶县区之一,先后获得了“中国茶文化之乡”、“全国十大魅力茶乡”、“全国重点茶产县”等荣誉称号。

《贵州省发展茶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黔府办发〔2017〕48号)文件中产品布局方面明确了普安红为代表的红茶产业,支持普安创建国家级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进一步强化普安县茶产业主导地位。2014年以来,省农委每年将普安县列为全省茶叶产业发展重点县进行支持,在2016年—2018年分别安排200万、130万、200万茶叶发展专项资金助推普安县茶产业的发展。

下一步,我委组织参加省内外各类茶叶展销宣传活动中鼓励普安县茶叶企业积极参加,大力宣传推介普安县茶产品、茶叶品牌。同时,在有关资金及项目安排上,争取对普安县茶产业发展给予大力支持。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



(附注:本文全文公开)

(联系人:肖一璇;联系电话:0851-85742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