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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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杨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田土壤农药污染防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药安全使用和农药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农药在保障农业稳产的同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一方面,农业生产中,使用农药是不可避免的,只有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科学合理,从而减少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在农产品中的残留。要做到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就是要做到在合适的时候使用合适的施药方式喷施合适的药。这就需要农业部门加强对农药技术,对农业病虫害植保专业知识的培训。只有培训到位,使用者才可能做到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为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保护生态。近年来,省农委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是加强对农药管理政策、安全用药、绿色防控技术的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农药企业依法生产销售、经销商诚信守法经营、农民安全用药,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开展检打联动,及时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行为,每年均要组织开展3批次左右的质量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责成涉案地从严从重进行立案查处,并通过植保QQ网群转发其他市(州)、县进行排查,形成全省联查网络,使不合格农药产品无处遁形,真正实行检打联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护群众利益。农药标签采取审查备案制,对审查不合格的标签产品不予备案上市。三是深入推进农药市场经营规范化建设。2009年我省探索实施农药市场经营规范化工作以来,农药分类经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特优农产品用药专柜经营、质量预警等规范化管理措施成效显著,到2017年底,已建立有8989户经营单位档案,其中规范化分类经营的有7190户,占总经营户数的80%,设有茶叶用药专柜经营154个,蔬菜用药专柜经营45个,果树用药专柜经营18个,高毒农药定点经营20个,这一系列规范化措施的建立,较好的规范了农药经营市场。四是建立安全用药,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全省建立绿色防控与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示范基地45个,面积达300.42万亩,辐射带动面积2802.55万亩,主要作物化学农药减少3.15次,主要作物减少化学农药用量28.14 %。
2017年6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顶层制度设计,全面呵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农药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建立进销货查验、质量检验和废弃物回收等制度,鼓励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监管。其次,明确了生产经营者对农药安全和有效性负责,对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农药,需及时召回。对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在保留原有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提高罚款额度,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方式。此外,对于农药实行全链条管理,在使用上进行严格限制,不仅控制“农残”超标,也最大限度避免农药化肥在土壤里残留过多,造成污染。既给农产品“排毒”,也给土壤“消毒”,双管齐下,修复治理生态环境。当前,我省正在大力宣传和组织贯彻实施新《条例》,确保我省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条例》将原由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质检等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为农业部门从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实施全程监管提供了条件,对处罚力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条例》还明确要加快淘汰风险高的农药,农业农村部将在五年内淘汰市面上的灭多威、克百威等12种高毒农药。目前,市面上高毒农药品种占比不到1.5%,到2022年,高毒剧毒农药基本淘汰。随着《条例》的实施,农业部门将用历史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罚管理农药,从而有效减少农药对农产品及环境生态的负面影响。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伍定文;联系电话:0851-8528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