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5号建议的答复
黔乡振议复字〔2021〕16号 签发人:李建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25号建议的答复
席龙海等5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纳入全省规划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村绝对贫困的全面消除,贵州延续千百年的绝对贫困标签被彻底撕掉,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贫困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新发展阶段贵州发展实际,由我局与省发改委牵头编制《贵州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总结“十三五”时期贵州脱贫攻坚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积累的主要经验、分析“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利条件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等。
《规划》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机制、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
目前《规划》已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下步将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2021年6月27日
(全文公开)
(联系人:谭建;联系电话:0851-8682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