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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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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毕节市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关于请求帮助将大方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生态发展专项规划,将大方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项目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事项,在安排项目资金时给予支持的答复

大方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是2020年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5个试点县市之一,旨在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我厅对照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了多次研究,并与省发展改革委、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大方县发改局对接,均认为提案建议帮助将大方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生态发展专项规划,将大方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项目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事项,内容广泛,涉及部门较多,短期内难以统筹协调。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大方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项目主要任务,结合大方县农业产业发展现状,支持其立足区位优势、自然优势,围绕天麻、辣椒、大豆、牛肉、猕猴桃等特色产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积极打造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大方县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进一步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品牌和市场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

感谢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621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