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公开专栏 » 建议

黔乡振议复字〔2022〕28号省乡村振兴局对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黔乡振议复字〔2022〕28号                                         签发人:穆嵘坤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4号建议的答复

陆发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乡村振兴人才引进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各家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筑巢引凤”,鼓励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吸引城市人口到乡村发展产业”方面

我省十分重视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注重在政策设计和抓落实上下功夫,大力实施“雁归兴贵”、科技特派员制度、“三支一扶”计划、万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驻村帮扶等人才项目,组织、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一线汇聚,不断增加农村人才总量,提升人才素质。

一是抓好相关政策设计。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关于推动新时代贵州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在乡村振兴中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出台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持续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为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促进人才向乡村流动提供全面政策保障。

二是扶持重点群体返乡创业。加大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就业财政支持力度,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场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优惠政策扶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办项目,可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担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2022年1季度,全省农村劳动力返乡就业创业4.52万人,其中返乡创业2000人。发放自主创业补贴346万元,共惠及779人,其中,630名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自主创业补贴298.50万元;全省发放创业场所租赁补贴1299.97万元,共惠及2162人次,其中,1807名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创业场所租赁补贴1154.28万元。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45亿元,新增扶持创业0.29万人,其中,862名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4亿元。

三是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通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万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组团式”人才帮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到基层干事创业。持续向重点村选派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32175名,组建驻村工作队10035支,实现“五类村”(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全国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选派全覆盖。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建立驻村规划师和产业指导员制度,引导农技人才下沉基层,支持乡村振兴,指导50个省级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村编制规划、发展产业。省农科院组建50个产业技术指导专家组,由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理事单位的261名专家组成,编制完成了50个省级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村产业发展技术服务方案。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组织乡村振兴相关服务单位及乡村振兴涉及的农业、文旅、教育、卫生等领域的基层单位和企业编制并发布人才(项目)需求目录,精准邀约目标人才与用人单位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洽谈,努力为乡村振兴引进一批省内外优秀人才。2022年,省人社厅组织100名左右农业、文旅、教育、卫生等领域专家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通过技术指导、业务知识培训、项目合作攻关等方式,帮助解决基层产业发展技术问题,改善提升民生质量,为基层搭建柔性引才平台,着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农技和林技服务部门选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3年以上从业经历的科技人员2000名,赴82个县开展专题培训、现场讲解、示范服务、结对帮带,实现涉农专家技术指导覆盖所有主导产业、工作队驻点服务覆盖所有乡镇、科技服务覆盖所有行政村。

四是搭建下乡创业人员创业场所。大力推进我省就业创业“双百工程”建设,着重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和产学研基地、农民工创业园,充分利用各类基地(园区)、闲置厂房和场地,开展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园(点)创建工作,面向社会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创新的经营场所。2021年,全省共创建农民工创业园和创业点332个,创业园和创业点共入驻企业7617家,带动就业创业18.49万人;共评选认定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点)89个,实现9个市州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已创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7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0家,全省各级共认定创业孵化基地138家。

二、关于“加强新型人才培养。大力开展乡村人才培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选拔一批有基础、有信心的农民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从业水平,加快建设一支乡土专业人才队伍”方面

我省把乡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突破口,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土专家”,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活力。

一是围绕我省12大特色产业,聚焦农业现代化,扩大短平快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范围,重点针对“三类劳动力”开展农村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

二是围绕省内外企业用工需求,聚焦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以制造业、建筑业、农业产品销售等就业容量大的行业用工需求为重点,开展新型学徒制、在岗技能提升和订单、定岗等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是聚焦旅游产业化,以刺绣、蜡染、漆器等民族手工艺和非遗工坊文化旅游为重点,开展“贵州绣娘”、物流等市场急需的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

四是聚焦东西协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根据劳动力需求共同开展劳务输出前的订单培训、输出后的在岗培训,并创新合作培训方式,推进“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技能培训。

五是围绕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先富带后富”的基本理念,紧扣“能力培训、孵化创业、带动增收”三大环节,针对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采取“短期集中培训+长期创业辅导”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育。

据统计,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安排资金近7000万元,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22618人(次)。2022年第一季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49万人(次),省乡村振兴局开展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育145人、“三类劳动力”培训16218人,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发放生活补助196.19万元。

三、关于“加大产业扶持。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植大户等新型主体,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促进他们成长,起好示范带头作用”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目前,省级层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关于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贵州省2022年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贵州省2022年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等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措施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吸纳三类人员(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的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予以财政补贴,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500元的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

二是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落实“农产品加工原料收购短期贷”,集中力量新打造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10亿元的标杆性龙头企业,确保年内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1200家。充分利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模式,新培育10个龙头企业牵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农户参与的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将更多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留给农民。

三是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参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技推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涉农项目,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支持力度。2021年安排下达中央和省级家庭农场补助扶持资金1400万元,不断提高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程度,全省3.2万个家庭农场进入名录管理系统,同比增加9.2%,经营土地300多万亩,省级示范家庭农场972个,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家庭农场向种植业、养殖业、种养结合及其他家庭农场多元化发展。

2022年6月21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王亮;联系电话:0851—8683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