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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5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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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450号建议的答复

田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新国发2号为契机,倾斜专项资金支持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议

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个重要抓手,要坚定不移抓下去,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这个决心一定要下,该拿的钱一定要拿!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要求,我省拟在2035年将36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国发〔20222号文件要求,我省到2030年要建成高标准农田2800万亩。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出台《贵州省粮油生产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六大工程”之首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坚持规划先行。党的二十大作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部署后,我厅及时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明确2030年目标,展望2035年目标,确保具体节点的建设任务与新国发2号文件、国家规划和我省粮油生产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保持一致,目前文本已正式呈报省政府。同时,组织专业队伍开展高标准农田与永久基本农田图斑比对分析,市、县两级进一步比对核查,全面摸清永久基本农田已建高标准农田底数。及时组织专家编制《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目前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市、县两级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逐步完善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531”项目滚动储备库(5年储备项目库、3年动态项目库、1年实施项目库),项目化、清单化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

二、关于“加大对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补助力度”建议

我省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90%以上的耕地位于丘陵山区,大部分耕地存在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耕地质量不高、田块细碎化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投入大、成本高、管护难实际困难在全省县级财力薄弱、收支矛盾突出的现实情况,省级财政承担了地方财政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支出责任,每年在中央补助基础上配套安排专项资金,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合计1500/亩的标准,补助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2022年,中央下达省农田建设资金47.39亿元,省级配套安排29.11亿元,累计投入76.5亿元。为全力破解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我厅积极探索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多元化投入运作模式,多渠道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补助力度。一是全力强化指标收益撬动。在确保用好财政补助资金基础上和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按“整县设计、市场运作、以田养田”思路,积极探索运用“旱改水”、新增耕地等指标收益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市场运作模式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注入强劲动力。二是探索创新多元合作模式。深入探索与银行、基金、保险、社会组织合作新方式,探索形成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支持农田建设模式,创新开展农田设施建后管护“保险+服务”试点,各地涌现出“国企融资+镇村实施+农民参与”“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国企+农业基金+社会主体”等好经验、好做法,为破解资金瓶颈引来了源头活水,注入了强大动力。2022年,全省整合各级财政资金30.2亿元,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54.8亿元,超过200万亩实现投入提标,在建项目区梯田化率、灌溉设计保证率、田间道路通达度、耕地质量等均明显提升。

三、关于“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议

为破解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我省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市场运作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高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标准,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用足专项资金。在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省级积极承担地方财政支出责任,按中央和省级合计每亩1500元予以补齐。2019年至2023年,中央下达我省补助资金1087771万元,省级预算安排491919万元,其中,下达毕节159.73万亩,资金总额23.3亿元。二是用好涉农资金。2022年,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粮油生产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鼓励县(市、区)按“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原则,统筹整合水利建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烟田建设等涉农资金集中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财政投入标准,有效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三是用活金融资金。联合省农发行制定出台《关于积极利用政策性金融支持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建设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县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按“整县设计、市场运作、以田养田”思路,运用项目新增耕地、“旱改水”等指标收益撬动金融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解决投入不足问题。

四、关于“进一步提高补助管护专项经费比例”建议

高标准农田三分建七分管,我省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高标准农田高标准管、高标准用。一是建章立制,推进管护工作制度化。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出台《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实施细则(试行)》,指导市、县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制度化。二是明确主体,推进管护责任具体化。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原则,由县(市、区)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护责任,切实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多方参与,推进管护资金多元化。县(市、区)可根据项目工程管护需要从下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中提取2‰作为工程管护专项经费。2021-2022年,省下达项目任务县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24.78亿元,全省县级可提取相应管护经费加强工程设施后续管护。同时,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多形式、多渠道、多元化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投入模式,引入保险机构对高标准农田灌排系统、田间道路、防护工程、输配电工程等设施纳入保险兜底机制,提高农田建后管护水平。

下步,我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持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加快编制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广辟渠道努力提高建设投入,加快完善田间道路(机耕道)等农田基础设施,全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和粮食安全根基。同时,继续支持毕节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621

主动公开

(联系人倪茂;联系电话:1878618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