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59号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59号建议的答复
陈小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改造和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投资强度”建议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探索创新市场运作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提高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标准。一是用足专项资金。在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省级积极承担地方财政支出责任,按中央和省级合计每亩1500元予以补齐。2019年至2023年,中央下达我省补助资金66.68亿元,省级预算安排36.37亿元,其中,下达六枝特区15.42万亩,资金总额2.31亿元。二是用好涉农资金。2022年,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粮油生产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鼓励县(市、区)按“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原则,统筹整合水利建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烟田建设等涉农资金集中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财政投入标准,有效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三是用活金融资金。我厅联合省农发行制定出台《关于积极利用政策性金融支持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建设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县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按“整县设计、市场运作、以田养田”思路,运用项目新增耕地、“旱改水”等指标收益撬动金融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解决投入不足问题。
下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六枝特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分步补齐六枝特区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农田基础设施短板,逐步夯实六枝特区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关于“坚持规划先行”建议
2023年,我省按照国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统一规划布局”要求,着力做好三个方面规划。一是做好2023年项目设计规划。指导任务县(市、区)严格按照“四要八不准”科学编制设计方案,严把县级“六方会审”、州级专家审查、省级备案审查关口,确保2023年项目选址科学、设计合理、建设达标。2023年,全省建设高标准农田177万亩,其中,新建110万亩、改造提升67万亩。倾斜安排下达六枝特区3万亩、资金4500万元,超目标任务县平均任务7.14个百分点。二是做好新一轮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将新建和改造提升两大工程纳入“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三是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规划。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新部署、新要求,加快全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编制,分类建立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库,确保到2035年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下步,我省将通过蹲点督导和分片督导,指导六枝特区因地制宜做好绿色农田、数字农田、智慧农田建设规划布局,提升六枝特区粮油综合生产能力。
三、关于“健全管护机制”建议
高标准农田三分建七分管,我省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高标准农田高标准管、高标准用。一是建章立制,推进管护工作制度化。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出台《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实施细则(试行)》,指导市、县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制度化。二是明确主体,推进管护责任具体化。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原则,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护责任,切实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多方参与,推进管护资金多元化。《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县(市、区)可根据项目工程管护需要从下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中提取2‰作为工程管护专项经费。2021-2022 年,省下达项目任务县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24.78亿元,全省县级可提取 495.69 万元管护经费用于工程设施后续管护。同时,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元化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投入模式,引入保险机构对高标准农田田间道路、灌排系统、防护工程、输配电工程等设施运营管护保险兜底机制,提高农田建后管护水平。
下步,我省将积极探索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加大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管、用宣传力度,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推动高标准农田建好一亩、管好一亩、用好一亩。
四、关于“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错年指标考核”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考评工作。一是建立监测考评体系。根据国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统一验收考核”要求,我省将高标准农田年度任务开工率、完工率和资金拨付率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和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确保当年下达项目当年立项、当年开工、当年完工。2019至2022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1693万亩,实现建设质量、建设效益“双提升”,在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中排第10位,较2021年上升7个位次,首次进入全国前10位。二是完善监测考评体系。为全面、真实、准确监测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情况和取得成效,我省拟将您的建议纳入正在制定的《贵州省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监测实施方案》,拟于今年将项目验收率(指上年立项的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面积占上年下达任务建设任务面积比例)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综合完成率进行监测评价,确保高质量完成2023年全省17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下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评价体系,全面、真实、准确监测评价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努力构建高标准建、高标准管、高标准用的农田建设新格局。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10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刘学;联系电话:15885577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