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4号建议的答复
赵德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省激励农技人员创新创业行动考核结果合理量化运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激励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22年以来,我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持续开展行动,并制定印发各年度《贵州省激励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省农业技术人员累计服务农户400万余人和新型主体3万余家,解决技术问题9.6万余个,受到农民群众普遍欢迎。3379名优秀农业技术人员和358个优秀团队获得省级领导小组通报表扬,439名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一、关于“《方案》应增加破格申报正高级农艺师和农业推广研究员条款,同时增加破格申报不同等级职称业绩指标的具体规定”的建议
一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我厅联合印发的《贵州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67号),是用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开发、教育培训、研究、生产指导、技术监督、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工作的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草学、畜牧、兽医、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的规范性文件,文件对于各种职称系列的破格条件有专门规定。因此,无需在《方案》中增加破格申报不同等级职称业绩指标的具体规定。二是《贵州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规定,正高级职称和农业推广研究员的破格条件之一均要求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通报表扬)。我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参与基础示范服务和“揭榜挂帅”的优秀人员和团队进行的表彰(表扬)为市(厅)级,不符合破格条件。因此,无法在《方案》中增加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和农业推广研究员的条款。
二、关于“累计2次获市(厅)级表彰(通报表扬),按获省(部)级以上表彰(通报表扬)对待,同时将满足该条件人员报省(部)级以上单位(部门)进行表彰(通报表扬)”的建议
根据《贵州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是指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名义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是指以省级工作部门名义,以市(自治州)党委和人民政府、贵安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因此“累计2次获市(厅)级表彰(通报表扬),按获省(部)级以上表彰(通报表扬)对待”的建议无相关政策支撑。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做好行动考核结果合理量化运用的研究,确保考核结果与激励措施紧密链接、深度挂钩。同时对行动中组织发动好、推广面积大、实施效果佳、群众评价高,持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团队和个人,择优推荐省部级表彰,增加农业技术人员破格参加正高级职称和农业推广研究员评审的资格条件,解决农业技术人员实际需求,提高农业技术人员获得感,持续引导农业技术人员回归主业、“揭榜挂帅”,为全面推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7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谭晓山;联系电话:8528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