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会议第五次会议 第17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李永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休闲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发展休闲农业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必然选择。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农委把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作为建设现代山地高效农业示范省、建设成为“国际山地旅游区”和旅游业“井喷式”增长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贯彻农业部等14个部委《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促进了城乡资源互动,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和脱贫攻坚的步伐,加快现了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提升了贵州农业和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强农”和旅游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民致富“三赢”的新局面。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开局的之年全省休闲农业营业收入64亿元,同比增长速度达54.6%,呈现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新型业态成为社会消费热点和主要经济指标快速增长态势。
(一)新农村建设。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条件。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广泛开展“四在农家”创建活动,把农民求富、求学、求乐、求美的愿望变成现实。制定创建点覆盖率每年总体上要以10%的增速递增,力争2018年实现“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全覆盖。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切实改善了贵州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加快了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
(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示范创建,推动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快速发展。一是由省农委牵头,全省开展了美丽乡村“百村大战”工作,围绕重点打造、连片推进、争创品牌,重点在城乡统筹、突出特色、产业培育、融资运营上下功夫,创新建设理念,丰富建设内涵,加大整合力度,着力提质扩面,强化考核调度,主打“美丽乡村·贵州游”品牌,全省重点打造六项行动计划省级综合示范村。二是“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小康寨示范创建。突出乡村特点、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将示范点建成“道路硬化、卫生净化、环境美化、村寨亮化、生活乐化”的特色村寨,建设“生活美、生态美、环境美、精神美、人文美”的美丽乡村。三是开展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试点。按照“全国一流、全省第一”的标准要求,在播州区三岔镇柏香台村开展了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沼气集中供气为主要建设内容的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试点。示范点建设完善的污水收集管网,采取无能耗生物处理技术和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对污水进行有效治理,同时实现了治污和景观营造的融合;同时建设沼气集中供气工程,通过对当地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村有机垃圾的收集和利用,在对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改善生活环境的同时,为群众生活提供清洁能源。四是部门的配合联动,开展全国、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和品牌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示范点持续、健康发展。
(三)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融合功能,提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品质。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成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一是坚持多业共生融合。园区从单纯发展种植、养殖业拓展出农产品加工业、仓储物流业、农村休闲旅游服务业等二、三产业,接二连三、联动发展态势明显。二是坚持基础建设先行为观光农业、体验农业提供了发展平台,为旅游客提供了高品质的农产品。目前,省级农业示范园区中有1/3涉及休闲观农业及乡村旅游,其中,40个省级农业示范园区被省旅游局确定为农业旅游景区。
二、主要工作做法
我委与省旅发委共同成立“贵州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全国、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县)创建等工作,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品牌建设,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一)是加强省级示范点管理,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贵州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试行)》,使标准更好地指导评价工作;制定《贵州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暂行管理办法》,推进示范点持续、健康发展;探索休闲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模式。指导成立“贵州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促进会”,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优势,吸纳人才,聚合智慧,制定服务规范,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多方面、多角度、多环节服务于企业发展。(二)是开展全国、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县)品牌创建工作。(三)在全省第八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上我委和省旅发委签订了贵州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合作备忘录。1、统筹开发、利用、共享资源,全面推动各级农业部门和旅游部门合作,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2、共同聘请专家团队合作调研,对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进行整体谋划和布局,推进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园区化、区域化、产业化进程,引导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向园区集聚。3、加大基础设施、产业结构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业主开发、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投入机制。4、共同整合农业和旅游项目资金紧紧围绕园区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贵州特色的旅游新亮点,联合对外推介。5、共同构筑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园区信息化建设互通互溶,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提供网络化管理的支持和社会化服务的便利,提高其组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四)在项目投资建设方面,建立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扶持专项资金,到目前为止我委已投入近5000多万元资金扶持了一批特色鲜明、运行规范、前景广阔的休闲观光农业项目,撬动了工商资本、民营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开发,形成了“政府扶持、企业为主、农民参与”投入机制。与农业部共同建立了休闲农业贵州站的手机客户端,及时推荐发布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相关信息。
三、发展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农委坚持将休闲农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和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提升发展。
(一)坚持规划引导。按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总体要求,围绕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的科学编制了《贵州省“十三五”农产品加工及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在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发展布局,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形成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的发展格局。挖掘农业文明,突出文化特色,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形成农业生产、农耕体验、教育展示、美丽田园、农产品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休闲农业村,目前和旅发委正在开展“旅游+农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发挥“旅游+农业”的无穷潜力,推进和旅游的深度融合,继续加大投入打造生产标准化、经营集约化、服务标准化、功能多样化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带和产业群。着力将休闲农业产业培育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型支住产业。
(二)培育知名品牌,强化宣传。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重点打造了一批全国休闲农业品牌,到现在为止,创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90家、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家、国家级休闲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0个、农业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家、中国美丽田园15家、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4家、凤冈县和湄潭县茶旅一体化被评为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十大精品线路。2016年通过农业部向全国推介发布了64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省旅发委开展贵州十大最美油菜花农事景观评选活动,荔波县作为国家级示范县在发展休闲农业助推脱贫攻坚方面树立了新的模式在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西秀区作为国家级示范县荣获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十强县称号。通过品牌培育和强化宣传极大的提升了贵州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全省休闲农业发展进入重点打造、全面推进的阶段,休闲农业产业品牌不断扩容,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近几年来,有北京、云南、河北等省份的同志来我省考察学习休闲农业发展经验。
(三)强化政策落实,保障休闲农业项目用地。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保障休闲农业项目用地:合理统筹规划。一是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等土地建设的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二是休闲农业项目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政策为平台,贯通农村低效用地、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进行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农业旅游项目的发展。加大用地保障。一是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等规划要求,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回收手续,积极组织土地供应。二是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属于永久性设施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回收)、不转用。多方式供应和利用土地。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同时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土地。
(四)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加大投入,整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危房改造、污水处理、沼气建设等涉农资金,扶持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特色突出的休闲农业项目,着力改善开展休闲农业村寨的道路、供水设施、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游客服务中心、餐饮住宿的洗涤消毒设施、农事景观观光道等基础服务设施。加大休闲农业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宣贯力度,推进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强化对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行业组织服务,加快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诚信经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乡村和宜游宜养的景区。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孙强;联系电话:0851—8528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