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3号党派提案的答复
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3号党派提案的答复
民盟贵州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失地妇女就业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农村妇女就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短期与长期教育培训相结合,短期注重技能培训、长期注重学历和职业教育”的建议。
我委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妇女的培训工作。为适应近年来我省农村劳动力结构性变化的新形势,主要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妇女培训的工作力度。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由农业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轮训计划、专业服务型和专业技能型培育。以种植大户、规模养殖场经营者、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负责人、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农业从业人员、广大分散的农户以及致力于农业农村发展的科技示范户、青壮年农民、返乡创业农民、退伍军人、农村“两后生”和大学生农村创业者纳入培育对象,同时,对有一定生产能力和产业规模的农村妇女、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计生贫困户、残疾农民等为培育对象;以课程设置为重点,在综合素质方面,重点设置职业道德素养、农业农村法制、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课程;在生产技能方面,重点设置新知识、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应用,市场化、信息化、标准化和质量安全等课程;在经营管理能力方面,重点设置创新创业、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等课程。在农民职业教育方面,推动农业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设置职业素养、创业实践、产业融合等课程为主要培训内容,提高教育培养的系统性科学性,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求。
采取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实训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采取“一点两线、全程分段”的培育模式,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为两条主线,在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按照“一县一业”的产业布局和技术需求,根据结构调整阶段性技术需求,有计划、分区域、分产业、分层级、多种形式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方面,我们在项目安排时就强调对农村妇女参加培训有倾斜,2016年培训女性学员比重为31.2%,2017年培训女性学员比重为34.9%,针对我省农村劳动力结构性变化,培训女性学员比重逐年增加。另一方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得到省妇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将项目实施情况作为 “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省农委的重要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了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培训工作有的放矢。
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持续、高度关注农村妇女农业专业技能的培训工作。通过完善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规范培训过程,将有一定生产能力、产业规模和培训意愿的农村失地妇女农民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和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增收。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附 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龙毅;联系电话:0851-85288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