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4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44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韦明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助推黔货出山,助推精准扶贫》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成立标准制定专家工作组,加快标准制定建议的答复
(一)成立标准制定专家工作组。省质监局批复同意我委筹建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标准化工作开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持,目前正在推进此项工作。
(二)加强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2017年我委组织各级各部门申请贵州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经省质监局批准,全省共有番茄生产标准体系、薏仁米综合标准体系、绿壳蛋鸡生态放养技术规程等57项农业地方标准制(修)批准立项,占全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总数112项的50.9%。在打造贵州特色农产品“优质、生态、安全”的品牌形象,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省质监局已公告发布了黔东南小香鸡养殖技术规程、贵州红茶等20项农业地方标准。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发布664项农业地方标准,占贵州省地方标准总数1280个的51.88%。省质监局下一步将对推进快、效果好、影响大的标准制定单位进行资金补助。
(三)围绕“绿色贵州”,大力提升标准提档升级。根据省质监局提供的会办意见,省质监局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让贵州绿色农产品风行天下”的决策部署,以绿色农产品生产为主基调,注重发挥贵州良好的生态优势,着力推动绿色产业及绿色产品的发展,实施“绿色贵州”品牌统一评价标准,制定发布了《绿色贵州 农产品生产》(DB52/T 1188-2017)《绿色贵州 农产品加工》(DB52/T 1189-2017)两项标准,《绿色贵州农产品》系列标准对贵州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提出统一规范,对产地环境、品种、栽培、土肥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加工、储存运输等提出了相应的建设管理规范。
二、关于加强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建立实施标准奖励机制建议的答复
(一)大力推进贵州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根据省质监局提供的会办意见梳理出,截至2018年4月,省质监局共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18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推广,围绕我省主导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不断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力度,加快标准化实施步伐,取得明显成效,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进作用,实现了示范区种植、施肥、农药使用等全过程的标准化生产和管理,促进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
(二)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升农产品质量。2018年将大力推进制(修)订一批农业贵州地方标准,引导和支持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发挥其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鼓励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菜果菌药茶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新创建一批现代化示范牧场,在畜禽养殖场组织开展兽药抗菌药减量使用示范创建,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深入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新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场6个,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试点。
三、关于加强农业投入产品的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法,严格要求种养殖日志,建立诚信奖惩考核机制,加强农业监管执法检测队伍的建设的答复
(一)强化日常监管。省农委办公室印发了《<贵州省2018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18〕63号)及《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1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黔农办发〔2018〕69号)文件,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聚焦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套牌侵权等突出问题,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相关人员实行联合惩戒,让违法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实施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生产经营主体在禁限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安全生产休药期间隔期和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基本建立监管名录和诚信档案,发挥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实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强化监测计划。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省农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贵州省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的通知》(黔农办发〔2018〕67号),制订了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计划:2018年省级抽查农产品2700个以上,市(州)级监督抽查农产品500个以上,县级监督抽查农产品200个以上。
2017年,农业部例行监测我省农产品合格率为97.8%,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处于历史最高水平,合格率首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水产品合格率为99.5%,高于全国平均合格率3.2个百分点,合格率首次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农产品样品2718个,合格2713个,合格率99.8%,老百姓餐桌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三)强化执法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根据《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强化“检打联动”“行刑衔接”,积极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充分利用监测、投诉举报、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查处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实现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我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173号),加快推进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工作。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指导信息填报、归集、核实、整理等工作,建立完整的主体信用档案,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实现信用档案的动态管理。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相关人员实行联合惩戒,让违法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实施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
(五)加快追溯体系建设和应用。完善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追溯平台的应用,大力推进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督促已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企业(合作社)开展追溯应用,张贴追溯标签,上传追溯信息等工作。发挥追溯机制倒逼作用,推动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产销对接、过程展示,实现“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加快应用进程,提高应用效果。
(六)强化人员能力。2017年,共培训农产品“三品一标”内检员、检查员、绿色食品检查员4128人次,基本满足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需要,提高农产品认证工作的效率。在凤冈、关岭等6县举办6期县级农产品检测技术培训,全省75个县级检测人员230余人参加了培训,提高了检测技术。2018年将总结经验继续开展培训工作。
四、关于提高引资或政府出资建设一个通过CNAS认证的实验室,增加检测参数,满足重点产品国际贸易需求的答复
2008年以来,目前全省已累计投资3亿多元,建有2个省级、9个市(州)、76个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站)。其中10个省、市(州)农产品质检中心,44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通过“双认证”,占全省87个农产品检测机构的62.1%。我省未有通过CNAS认证的农产品检测机构。截至目前,全省范围内的省、市级检测机构共有在岗人员144名,县级质检站正式在岗人员共有388人,比2016年增加11人。2017年,省农委对全省53家农产品检测机构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通过率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贵阳)及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建立在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目前省农产品质检中心获得国家认监委、农业部以及省质监局等部门认证的参数达到500余项,参数包含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水产品的兽药残留以及重金属等。涉及农产品中的理化指标、安全指标、品质指标以及农业环境监测等。贵州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贵州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是贵州省兽药及兽药残留、畜产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机构。两家省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在检测技术、管理体系、人员队伍、能力建设等在省内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够满足国家和省内下达的农(畜)产品监督抽查任务的要求,能够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刘凯;联系电话:0851-85280922)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