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28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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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提复〔2019〕95号签发人:杨昌鹏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4283号提案的答复
郑闳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试点宅基地改革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试点宅基地改革的关心和支持。我厅非常重视我省试点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调查组开展了宅基地试点情况调研,并征求省相关单位的会办意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贵州试点宅基地改革,我省主要在湄潭县(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 33 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县之一)宅基地“房地合一”确权颁证的基础上,在宅基地有偿使用、退出和宅基地“三权分置”进行了一些探索。
一、关于“试点先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建议
2017 年我省已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湄潭县作为试点县之一,严格按照改革预设路径,紧紧围绕西部山区农村村民散居明显,户均面积大,利用粗放,大量废弃闲置,流转需求意愿强,集体所有权人虚无淡化,集体宅基地管理、调控能力弱,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问题,对国家授权的宅基地制度改革任务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于 2018 年 3 月份出台了《湄潭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细则》,按照“宣传动员、权属调查、审核公示、数据录入、确权颁证”五步法,落实“明晰权利”,扎实推进确权颁证,目前全县已全面完成宅基地使用权颁证工作,农村宅基地 “房地合一”精细化颁证 846 宗。
下一步工作:提炼湄潭县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为全省农村宅基地“房地合一”精细化确权颁证的全面推开提供样板。
二、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的建议
湄潭县出台《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明确农民集体对成员资格认定、规划编制管理、土地收益及分配等民主管理的权利;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全面确权登记颁证,确保农民集体成员享有实现、保留和放弃宅基地资格的权利;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赋予经营、收益和在一定范围内流转的权利。在借鉴承包地“三权分置”做法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了分离宅基地使用权的经营权能,向经营者颁发宅基地经营权证,一方面消除经营者的投资顾虑,另一方面村民获得租金收益和经营分红,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目前,在鱼泉街道新石居偏岩塘组颁发宅基地经营性证 3 本,新开设民宿 1 所、农家乐 1 家。
下一步工作:2019 年,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和法律调整实施期限再延长一年的决定,制订了《2019 年湄潭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方案》,继续深挖提炼,总结经验,试点县全面推开,制度化、常规化开展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为我省乃至全国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供参考依据和经验做法。
三、关于“宅基地改革将会带来人口的双向流动改善农村空心化问题”的建议
目前我省已出台《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65 号),按照“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标准,规划管控、无偿取得,长期占用、内部流转”的原则运行。
下一步工作: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乡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引导城乡人口的双向流动,改善农村空心化问题。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这个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不能突破,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四、关于“宅基地改革更高效精准扶贫”的建议
为更好体现宅基地使用的公平性,湄潭县探索了超占、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或买受农村房屋而使用宅基地的,应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路径,出台了《湄潭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解决当前农村“一户多宅”、宅基地闲置浪费等问题,促进农村宅基地合理利用,制定出台了《湄潭县农村宅基地腾退及节余建设用地使用暂行办法》和《湄潭县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复垦实施细则》。明确了宅基地的退出类型、退出方式,退出宅基地的补偿标准、退出程序和宅基地整治复垦与指标调剂利用。截止目前,湄潭县共腾退宅基地210 亩,有偿使用 15.29 亩。
下一步工作:扩大试点范围,摸清宅基地利用情况,进一步完善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合理利用和处置闲置农村宅基地。结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入市改革,允许将宅基地腾退的指标实行跨区域流转,入市收益用于盘活闲置宅基地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闲置农房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业,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更高效实现精准扶贫。
今后,省农业农村厅将与省自然资源厅加强沟通合作,推动2020年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工作。在农业农村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我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路径和模式,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3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肖冀霞;联系电话:0851-85283026)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印发
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