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126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培养爱“三农”基层农技干部队伍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培养爱“三农”基层农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关系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热爱‘三农’为标准,培养合格的基层农技干部”建议的答复
一是根据农业农村部、人社部等有关要求,省人社厅与农业农村厅已着手修订我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听取各方意见,继续探索服务基层职称评审工作,争取建立起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科学人才评价体系,激发
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扎根基层、服务“三农”的干劲和热情,投身到我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事业中去。
二是为解决基层农技人员“引进难、留人难”问题,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放宽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政策限制,提高限定本地户籍的招聘比例;完善岗位管理,岗位设置面向贫困地区倾斜等。
三是选派优秀农业技术教师到基层服务。如贵州农业职业学院自2015年成立以来,积极响应“万名农业专家下基层服务”号召,每年选派优秀骨干专业人员担任科技副职或农业辅导员、驻村干部等,充分发挥学院技术、人才等优势,为基层培养农技人员,或手把手在田间地头培训种养殖农户,把技术留在农家,把成果论文写在大地。
四是积极做好培训工作。省农职院积极发挥高校在人才、技术、平台等优势,主动作为,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训。2019年,省农职院承担完成贵州省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和基层农技推广特色产业骨干人才省级培训计划项目,两项合计培训1100人。
二、关于“以服务“三农”为目标,建设合格的基层农技干部队伍”建议的答复
一方面,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明确“对扎根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分别满12年、16年、20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大批长期扎根基层、做出贡献,取得实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了基层副高级任职资格。
另一方面,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围绕我省重点产业、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全力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省农业农村厅依托在全省实施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将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作为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围绕各项目县主导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分级、分产业组织开展对基层农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素质。该项目实施以来,已累计对全省基层农技人员5.815万人(次)开展了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实现了对全省基层农技人员轮训两遍的目标。2019年全省已完成基层农技人员集中脱产培训6877人(其中省级组织开展的省外培训400人,省内集中培训600人,项目县采取引进省、市专家到县的方式,培训人5877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开展2020年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开展2020年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今年将继续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以农业农村系统各级事业单位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技人员为培训对象,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关于“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政策举措,切实提高开展科研和推广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关于“以建强队伍为要求,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议的答复
一是在2016年至2018年的社会化职称评审中,承接之前的申报职称条件修改工作,进一步突出了向深入脱贫攻坚一线服务基层的农业科技人员倾斜的导向。2019年,人社部与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省人社厅印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24号)明确提出,在职称评审工作中,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科学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省人社厅与省农业农村厅于2019年12月13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农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农通〔2019〕57号),均对继续实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向战斗在扶贫攻坚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对在12个农业产业发展和5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职称。文件明确2019年1月1日后,经组织选派到一线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认可或出具书面说明后,选派工作时间可累计为基层服务时间,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职称。
根据国家职称制度改革要求,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与省人社厅正在开展新一轮职称条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二是农业农村部门同人社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大职称简政放权力度,将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市州,中级评审权由市州下放至县级,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自主评审。通过评审权的下放,充分发挥各地区及用人单位在职称评价上的主体作用。
三是为建立健全基层农技人才培养荣誉建立机制,让农技人员工作更有“获得感”。结合我省工作,经过认真评估和综合平衡协调,省委、省政府明确将“贵州省农业丰收奖”作为我省农业类综合表彰,列入清理规范后全省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省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用于该项表彰奖励工作,主办单位为省农业农村厅,评选周期为3年,每次评选农业丰收奖60项,对获奖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普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生产向优质、高效、高产和可持续方向发展等方面有积极地推动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向基层倾斜的工资政策,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乡镇工作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享受高定工资和浮动工资政策等,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逐步提高基层农技干部的工资收入水平。并紧扣脱贫攻坚和农村产业革命需要,深入推进农业技术人才培养,激发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为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3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唐华江;联系电话:0851-85863703)
黔农提复字〔2020〕125号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126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