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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2日 17:05  字体: 文字来源:贵州省中药材发展工作专班  作者:贵州省中药材发展工作专班 访问量:842次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廖朝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石斛产业发展融资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石斛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石斛种植基地确权颁证管理办法”建议的答复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等有关规定。如果石斛种植基地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以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取得;流转的,要按照该法流转的规定办理。如果石斛种植基地是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也应当持有国有土地的批准或者划拨手续。只有这样才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按照《物权法》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石斛种植基地也只能归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权利类型,如果不符合物权的权利种类和内容,石斛种植基地确权登记管理办法也解决不了权利的设定,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法也不能实现抵押(不动产)登记。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确权办对接,探索研究石斛种植基地确权颁证管理办法的有关工作。

二、关于“建立石斛生物资产交易管理平台”建议的答复

我省由省中医药局牵头研究“贵州省中药材(大健康)电子商务交易云平台建设”平台,平台是基于B2B、B2C的商务交易流程而开发,初步实现了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务交易平台,中药材种植和中成药销售企业可通过后台注册成为平台的商家,在平台上发布商品,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浏览商品、购买商品、支付交易、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省金融办、省市场监管局对接协商。探索研究建立石斛生物资产交易管理平台有关工作。同时,我们也建议石斛生产企业,参照《物权法》189条的规定办理浮动抵押解决资金困难。即“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市场监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抵押期间,抵押人正常的买卖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不受影响。”。

三、关于“建立石斛产业融资风险补偿金”建议的答复

2020年,省中药材专班注入资金2000万元与农担公司开展金融创新。省农担公司最大放大10倍,设立资金池。该资金主要由贵州省农业信贷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主要用于开展中药材金融创新及融资风险补偿等补助,通过设立中药材产业风险资金池,发挥全省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整体优势,撬动银行金融资本投入我省中药材产业。该产品既可支持涉农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也可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单户额度300万元以内,农业龙头企业贷款额度可达1000万元,原则上银行利率不超过5%,贷款金额300万元以下的项目担保费率不超过0.5%,降低了贷款成本,有效解决我省中药材产业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助推全省中药村产业发展。截至目前,赫章已有23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1600万元“半夏贷”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制定出台《支持贵州中药材产业融资担保服务方案》加强融资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更大作用。同时,督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对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企业的宣传力度,建立全省中药材融资白名单,对有需求的企业及时放贷。切实解决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四、关于“金融机构出台支持石斛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建议的答复

为支持促进金融机构支持石斛等农业产业发展,省银保监局加强了对全省金融部门的政策引领,出台相关文件支持石斛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工作。一是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银行业保险业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各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支持优质特色产业,助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和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二是会同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证监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指导各类银行机构按照贵州省委提出的“来一场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产业革命”的要求,聚焦石斛等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建立金融机构重点联系制度,为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精准的金融支持。三是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产业发展推进方案,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产业革命支持力度。四是印发《2020年贵州省银行业保险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指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石斛等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挂钩机制和扶持政策,拓宽农村抵质押品范围,创新“三农”小额贷款产品,满足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五是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省保险机构聚焦农业产业革命,重点围绕石斛等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充分结合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逐步实现有灾保成本,无灾保收益。

同时,全省相关金融单位分别出台了相关政策,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结合当地产业情况推出支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信贷产品1个以上。如邮储银行贵州省分行印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落实意见》;贵州省联社印发《金融支持贵州省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通过信贷支持,确保2020年末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持中药材(石斛)特色优势产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据统计,截至2020年4月末,全省各类银行机构石斛产业贷款余额22076万元,涉及801户,其中企业类贷款余额11876万元,涉及18户;2020年1至4月,累计投放贷款4736万元,涉及84户,其中企业类贷款累计投放3330万元,涉及5户。农合机构创新专门支持我省深度贫困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信贷产品“深扶贷”;农行贵州省分行大力推进“互联网金融+扶贫”工程,创新推出涉及石斛等产业共21项线上信贷产品,打造了基于贵州特色产业的“惠农e贷”网络融资产品包;国开行贵州省分行开发“开行小额农贷”产品;贵阳银行创新推广爽农助力贷和爽农惠民贷产品。为解决我省石斛等12大特色产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支持石斛产业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引导辖区内更多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我省石斛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倾斜信贷资源;加大对石斛产业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创新小额贷款产品,满足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完善信贷差异化管理,根据机构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简化贷款审批流程,综合确定贷款额度,科学设置与石斛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贷款期限,为石斛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精准的金融支持。二是不断加强监督考核。继续按季统计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信贷计划完成情况,对于考核目标完成良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正面宣传和正向激励;对未能实现考核目标且差距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通过下发通报、约谈高管、现场检查等形式,引导其正视差距、强化内部资源调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监督考核,不断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引导信贷资金向石斛等特色农业倾斜。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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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此件公开发布)